桂新冠防指〔202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2022年春节假期返乡人员
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奥密克戎变异株增加了疫情的不确定性。近期,国内多省份陆续报告本地传播新冠肺炎疫情,我区防城港市东兴市还出现了多例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春节将至,各地从境内、外返乡人员将大幅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就加强返乡人员有关健康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出现疫情反弹。
二、根据风险不同,对返乡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乡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返乡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由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社区管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省份的返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入桂。建议所有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其他地区返乡人员。除前述2类返乡人员外,从国内其他地区返乡的人员,在抵桂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返乡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
三、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好返乡人员排查
各地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防网”作用,做好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信息登记、摸排、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服务工作。要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尤其是抵边乡镇要重点关注返乡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出现偷渡、引带等非法出入境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及宣传广告牌、临街墙体、宣传栏、“乡村大喇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加强对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提倡少串门、少扎堆、少聚餐、少走动,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诊排查等。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力争“应接尽接”
各地要对返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接种条件而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其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力争“应接尽接”,提高免疫水平,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六、错峰返程返岗,安全有序流动
各地各类用工单位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程返岗。返乡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倡导就地过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