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冠心病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反复发作性胸痛或有明确既往病史;
2.三次以上(含三次)心电图检查阳性(ST段压低≥0.1mv,T波倒置、呈冠状T波);
3.冠状动脉造影异常;
4.其它特异性检查阳性(心脏彩超、运动实验等)。
(二)附资料
病历资料、心电图与其它报告。
二、高血压病
(一)待遇标准: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有多次门诊治疗记录并符合以下之一。
1.血压达到3级高血压水平;
2.同时伴有糖尿病、高血脂症等伴发症;
3.合并以下并发症中的三项者:
(1)心电图/胸片/超声检查有左心室肥大;
(2)眼底检查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有出血或渗出;
(3)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升高甚至达到肾功能衰竭的标准;
(4)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5)高血压左心衰;
(6)其他周围血管病变情况。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经过记录、X线报告单、生化检验报告单、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眼底检查结果、血管超声。
三、糖尿病
(一)待遇标准
1.有多尿,多饮,多食,消瘦症状;
2.空腹血糖检查≥7.0mmol/l(140mg/dl)二次以上和/或餐后二小时血糖值≥11.1mmol/l(200mg/dl)二次以上;
3.糖化血红蛋白,胰岛素试验,e肽检测异常;
4.有长期使用降糖药或胰岛素的记录。
(二)附资料
近期病历资料(亚临床糖尿病者不属于慢性病补贴范围)、血糖化验单。
四、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易激动,有高代谢症状,怕热、多汗、纳亢伴消瘦,静息时心率过速症状,特殊眼征,甲状腺肿大等;
2.辅助检查:甲状腺功能异常。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经过资料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有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或甲状腺摄131I率报告单等;
3.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五、慢性肝炎
(一)待遇标准
1.血中病原抗原抗体(单纯保护性抗体除外)阳性持续超过6个月;
2.肝炎病原基因检测呈阳性持续超过6个月,HBv-DNA水平大于105拷贝/ml;
3.ALT水平持续或间歇升高;
4.肝活检发现慢性肝脏炎症(HAI炎症评分至少4分)。
(二)附资料
治疗经过及病史资料,肝功能检查报告单,B超及CT报告单。
六、慢性阻塞性肺病
(一)待遇标准
1.咳嗽,咳痰,呼吸困难逐渐加重;
2.肺功能检查有阻塞性或混合性通气障碍及残气容积增加。
(二)附资料
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胸片、肺功能检查报告、心电图报告等。
七、银屑病
(一)待遇标准
(1)皮疹特点:银白色鳞屑,薄膜现象及点状出血;
(2)组织病理:主要为显著角化不全,棘细胞层增厚,表皮突向下延展,深入真皮。
(二)附资料
1.有病历记载及治疗经过;
2.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3.相关病理学检查报告单等。
八、严重精神障碍
(一)待遇标准及资料
1.有精神症状及精神病住院病史;
2.有专科医院专科医师的确诊证明书。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经过资料、颅脑CT报告单。
九、类风湿关节炎
(一)待遇标准
1.类风湿因子阳性检查报告;
2.化验室检查:贫血,血清蛋白降低,球蛋白增高;
3.X光:关节软骨消失或关节间隙减小或骨质侵蚀,或半脱臼及关节强直。
(二)附资料
1.有明确专科诊断书;
2.有三次以上类风湿因子阳性化验单或X线骨关节报告单;
3.有住院治疗的病史资料。
十、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一)待遇标准
1.有明确的脑血管病病史;
2.有神经定位体征,病理征阳性;
3.影像学检查阳性:CT或MRI提示有病灶。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过程的病历记录,CT或MRI报告单等。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待遇标准:蝶形红斑或盘状红斑、光敏感、口鼻粘膜溃疡、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炎、蛋白尿或管型尿或血尿、抗核抗体阳性、抗ds-DNA抗体阳性或LE细胞阳性、抗Sm抗体阳性皮肤狼疮带试验(非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
(二)附资料
治疗疾病病历记载,明确的疾病诊断书,化验室检查阳性报告。
十二、帕金森氏综合症
(一)待遇标准
1、有静止/运动性震颤;
2、有肢体强直症状;
3、运动障碍:写字过小症,慌张步态,说话不清,吞咽困难;
4、CT:可正常或有不同程度的脑萎缩改变,表现为蛛网膜下腔及脑沟增宽,脑室扩大。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经过资料、颅脑CT报告单。
十三、慢性充血性心衰
(一)待遇标准
1.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2.心衰的症状、体征;
3.X线检查:心影增大,肺淤血,肺水肿;
4.心脏彩超:心脏扩大以及收缩和舒张功能改变。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经过、X线检查报告、心脏彩超报告。
十四、肝硬化
(一)待遇标准
1.有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嗜酒、化学药物中毒性肝损害、长 期循环障碍、营养不良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
2.有肝硬化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3.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符合肝硬化改变。
(二)附资料
治疗经过及病史资料,肝功能检查报告单,B超及CT报告单,生化 报告单,X线报告单。
十五、结核病活动期
(一)待遇标准
1.结核病的临床症状、体征;
2.影像学检查提示结核病呈活动性改变,或病理诊断结核病;
3.抗酸杆菌涂片或结核菌培养阳性。
(二)附资料
1.治疗肺结核或肺外结核的病史资料病历;
2.X线,化验室检查报告单;
3.专科医师的诊断书。
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待遇标准
1.血常规: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网织红细胞 百分数﹤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2.骨髓象: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改变;
3.应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经过(住院治疗病史资料);
2.血常规报告单、骨髓检查结果或病理检查阳性报告单等;
3.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十七、肾病综合征
(一)待遇标准
1.大量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3.5g/24h,水肿;
2.低蛋白血症,肝功能检查:血浆白蛋白低于30g/L以下;
3.高脂血症,血浆中几乎各种脂蛋白成分均增加,血浆总胆固醇(Ch)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 Ch)明显升高和极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VLDL-Ch)升高,常与低蛋白血症并存。
其中1、2两项为诊断所必须。
(二)附资料
1.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24小时尿蛋白定量;
3.肝功能检测阳性报告单;
4.血脂分析报告单;
5.有专科疾病诊断书。
十八、癫痫
(一)待遇标准
1.有癫痫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2.头颅CT/MRI检查可见相应原发病灶(如脑出血、脑梗塞、脑肿瘤、先天畸形等);
3.脑电图检查部分可出现棘波、尖波或高波幅。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过程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十九、小儿脑瘫
(一)待遇标准及资料
1.有小儿脑瘫住院病史;
2.有专科医院专科医师的确诊证明书。
(二)附资料
病史及治疗经过资料、颅脑CT报告单。
二十、重症肌无力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眼睑下垂、复视、斜视,症状波动、朝轻
夕重、疲劳后加重、休息后部分恢复等特点。有长期服用新斯的明或溴吡斯的明等病史;
2.查体:疲劳实验阳性、新斯的明实验阳性;
3.辅助检查:血清中抗AchR(乙酰胆硷受体)抗体增高、胸腺CTMRI纵隔充气造影90%以上患者胸腺异常、肌电图检查重复电刺激(3Hz)时肌肉动作电位振幅衰减10%以上、重频刺激阳性。
(二)附资料
1.病史治疗过程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如:新斯的明实验阳性、肌电图检查或血清抗AchR(乙酰胆硷受体)抗体阳性及胸腺CTMRI报告单等;
3.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二十一、风湿性心脏病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活动后心悸、气促,甚至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夜间不能平卧、食欲不振,两颧及口唇呈紫红色,即"二尖瓣面容"等,常伴有心律失常、胸痛等;
2.胸片提示“二尖瓣型心”,心脏彩超提示二尖瓣狭窄,伴或不伴关闭不全。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经过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有心脏彩超检查阳性报告单等;
3.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二十二、肺心病
(一)待遇标准
1.咳嗽,咳痰,呼吸困难逐渐加重;
2.肺功能检查有阻塞性或混合性通气障碍及残气容积增加;
3.X线或心脏B超有心脏的相应改变;
4.心电图检查有肺心病或肺动脉高压表现。
(二)附资料
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肺功能检查报告、心电图报告、心脏超声检查报告等。
二十三、强直性脊柱炎
(一)待遇标准
1.临床标准: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
2.放射学标准:双侧≥Ⅱ级或单侧Ⅲ-Ⅳ骶髂关节炎;
3.诊断:符合放射学标准1项(及以上)临床标准。
(二)附资料
1.临床表现记录或住院治疗病史资料;
2.X线骨关节报告单;
3.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二十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有低基础代谢症状群,疲乏、行动迟缓、嗜睡、浮肿等;
2.甲状腺功能异常:血清TSH(促甲状腺激素)可升高,FT3、FT4低下(TSH﹥4.8uIU/L、FT4﹤9pmol/L、FT3﹤3pmol /L)。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经过或住院病历记载资料;
2.有甲状腺功能检查阳性报告单等;
二十五、重型或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一)待遇标准
1.病历资料及治疗经过的病史记录;
2.辅助检查:(1)血常规:贫血多为重度(Hb≤60g/L)。红细胞大小不均、呈低色素性,可见靶形红细胞、嗜碱性点彩红细胞及异形红细胞;(2)红细胞渗透脆性显著降低:当氯化钠浓度降至0.14%时,溶血尚不完全。有核红细胞、泪滴状红细胞及α链包涵体的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一般正常;(3)外周红细胞和骨髓中幼红细胞经甲紫或煌焦油蓝染色后,可见呈颗粒状或粗糙不规则状的α链包涵体;(4)骨髓象呈增生活跃状态:红系显著增多,铁染色显示含铁血黄素颗粒如铁粒幼细胞增多;(5)血清间接胆红素、游离血红蛋白常增高:尿中尿胆原及尿胆素增多;(6)红细胞半衰期测定显示寿命明显缩短;(7)血红蛋白电泳或碱变性实验见HbF显著增高。
3.除外其他溶血性贫血或溶血性黄疸。
(二)附资料
1.病史及治疗经过的病历记录;
2.有明确的专科疾病诊断书;
3.外周血有明显的贫血表现和特征性改变;肝功能有溶血性黄疸的改变;血红蛋白点用明显异常;骨髓细胞学检查呈增生性贫血象,并有特异性改变。
二十六、血友病
(一)待遇标准
1.临床表现:自发性出血病史;
2.辅助检查:(1)血象:一般无贫血,白细胞,血小板计数正常。(2)凝血检查:出血时间正常,凝血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能被正常新鲜血浆或硫酸钡吸附血浆纠正者为血友病甲,能被正常血清纠正,但不被硫酸钡吸附血浆纠正者为血友病乙。(3)凝血因子活性测定:因子VIII促凝活性(VIII:C)测定明显减少(血友病甲,分型:重型<1%,中型2%~5%,轻型6%~25%,亚临床型26%~49%);因子IX促凝活性(IX:C)测定减少(血友病乙)。
(二)附资料
1.病历资料及治疗经过的病史记录;
2.凝血功能、凝血因子活性测定等。
二十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含透析)
(一)待遇标准
1.有慢性病病史: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各种继发性肾脏病(糖尿病肾病、缺血性肾病、狼疮性肾炎、系统性小血管炎肾损害、痛风性肾病、梗阻性肾病等)、间质性肾炎、肾盂肾炎、囊肿性肾病等;
2.影像学检查提示双肾弥漫性病变、双肾萎缩、囊性改变;
3.生化检查:血肌酐大于176.8µmol/L、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检查结果异常在3个月以上。
(二)附资料
1.病史资料及治疗经过;
2.B超检查报告;
3.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肾功能、电解质、血常规、尿常规等。
二十八、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恶性疾病)
(一)待遇标准
1.各种恶性肿瘤的临床表现;
2.B超检查、X线或CT检查可见肿物;
3.病理或细胞学检查找到癌细胞;
4.血清标志物检查阳性。
(二)附资料
医院治疗经过、病历及检查资料、病理报告单。
二十九、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免疫调节剂治疗
(一)待遇标准:器官移植手术后。
(二)附资料
1.移植前器官衰弱的病史资料和治疗经过;
2.器官移植术证明书;
3.移植术后患者器官功能状况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