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我校有关医疗卫生的方针、政策;
2、领导和协调全院医疗、业务、行政及总务工作,对医院的人、财、物及设备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3、制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定期总结工作,并向学校提出书面汇报;
4、科学管理医院,统筹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5、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职工队伍;
6、管理审批学校公费医疗经费和学生医保门诊统筹经费;
7、督促检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有关奖惩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和惩罚;
9、负责对全院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