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院长安排的工作(包括医疗、医技、门急诊、护理、药剂、预防保健、后勤等),并对院长负责;
2、主动为院长出谋献策,认真抓好落实,加强院长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督促检查医疗制度、行政工作制度、各岗位职责、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急诊和病房工作,以及危重病人的治疗抢救情况;
5、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及护理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领导对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
6、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医疗保险、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并为全院人员的考核、考评提供参考材料。
8、负责全院职工的排班、考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