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做好医院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5、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
6、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接待等工作。
7、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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